公告

2008年8月28日

一張成功節能的電費單


如圖,電費單計費期間為6月11日到8月12日,用電較去年同期減少221度(19.1%),依據台電配合政策的公式電價打折幅度為8折(用電較去年同期減少幅度10%以上),所以實際電費少了801.6元(省下四天我和老婆的晚餐錢),算是令人高興的事。
但繼續研究電費單,可以發現本期用電雖較去年同期減少,較前期卻增加295度(通常解釋為夏天冷氣用電),所以上網輸入電號,台電保留的過去一整年的用電度數,發現原來這有個數學上稱"基期"的謬誤,因為去年同期電費較前年同期多247度,意味今年不過是回到前年的同期用電水準,卻享受到政策的電費優惠。
結論與建議是:節能省電應該是一件連續性的共識與作為,站在既得利益者的角度,我會嘉許台電公正且確實執行了政府的節能政策,即便一開始就不乏所謂有識之士(或名嘴)稱此為作秀,但當電費單寄達民眾的手上時,帳上減少的實際電費支付,卻實實在在給與嘗試節能作為的民眾們實質鼓勵。
當然邏輯演繹我們知道電費不可能不斷減少而至於零,我們所努力的是減少可能的浪費那塊(cf.不開車是理論上的終極省油法),於此分享給看倌,引用信封底的一行字~更多省能妙方請查詢:http://www.energypark.org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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